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子课题专家组,各市属实验校: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有效推进合肥地区教师专业化发展”总课题组工作安排,2009年5月下旬将召开课题研究试点阶段总结表彰大会(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开好这次会议,现就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课题研究试点阶段总结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子课题专家组应在首批实验学校评估验收基础上,对课题研究试点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实验学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尤其要注重提炼实验学校的特色成果,同时也应注意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子课题专家组的总结应各有侧重,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应着重总结“行政推动”在本课题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子课题专家组着重总结在课题研究中如何更有效地发挥“专家引领”的作用。请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子课题专家组务必于4月底前向总课题组提交总结报告。
二、关于课题研究试点阶段表彰
(一)评选优秀研究论文
要求子课题专家组遴选并于4月底前向总课题组推荐优秀研究论文,总课题组将适时组织专家,评选出全市首批实验学校的优秀研究论文。优秀研究论文将续集出版,并向作者颁发证书。
(二)评选、表彰课题研究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1、先进个人: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在评估为合格以上的实验学校中,按合格学校1名,优秀学校2名名额初选“先进个人”,总课题组审定并表彰。
2、优秀指导奖:由子课题专家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提名“优秀指导奖”1-2人获奖人名单,报总课题组审定并表彰。
3、优秀组织奖: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总课题组评审并表彰。
以上请各县区、各子课题组、市属实验校于5月10日前将有关推荐名单报市教育局总课题组。
(三)表彰“课题研究优秀单位”
对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实验学校,总课题组授予“课题研究优秀单位”称号并予表彰。
(四)评选、表彰“优秀成果展示奖”
总结表彰大会前,总课题组举行“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展示大赛”(以下简称“展示大赛”)。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子课题专家组按照“展示大赛规则”(见附件)认真做好赛前各项组织准备和指导工作,积极参赛。“展示大赛”设“优秀成果展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若干名。除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外,对获得一等奖以上的单位,总课题组向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推荐参加“第八届全国课题研究经验交流展示会”。
希望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1、合肥市教育局“有效推进合肥地区教师专业化发
展”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展示大赛规则
2、“教师专业化发展”课题研究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
总表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研究 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 2009年4月13日印发
校对:肖水生 共印50份
附件1:
合肥市教育局“有效推进合肥地区教师专业化发展”
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展示大赛规则
(“有效推进合肥地区教师专业化发展”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展示大赛由总课题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以下规则。)
一、参赛资格与组织报名
试点阶段评估验收为“优秀”的实验学校取得参加“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展示大赛”资格(以下简称“展示大赛”)。取得参赛资格的学校可自愿报名参赛。
县区实验学校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报名。市属实验学校直接向市总课题组报名。
鼓励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直接参加决赛。
二、“展示大赛”规程
“展示大赛”分初赛与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规程
由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展示大赛”初赛,并按取得参赛资格学校20-30%比例,向总课题组推荐参加决赛的学校。
报名参赛的市属实验学校由总课题组按同样比例遴选推荐参加决赛学校。
初赛务于2009年5月10日前完成,县区和市属实验学校推荐参加决赛的单位名单(含光盘和展示文稿)于2009年5月12日前报市总课题组。
参加决赛学校和单位由总课题组审定。
(二)决赛规程
1、成立7-9人评审委员会并拟定决赛评分标准。
2、组织赛前抽签,决定各单位参赛顺序。
3、决赛现场展示时间为25分钟。
4、评选现场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各一个分数后,取得5-7个有效分数计算算术平均分,为参赛单位最后得分。
5、现场公布参赛单位得分,并按得分排序授奖。
三、授奖等级及名额分配
决赛产生以下奖项:
优秀成果展示特等奖1名;
优秀成果展示一等奖3名;
优秀成果展示二等奖若干名(由参加决赛的单位最低获得二等奖)。
四、本规则未尽事宜由总课题组研究决定。本规定由总课题组负责解释。